天災有時不可避免,人禍再釀錯不可恕
華駿評論
” 22日凌晨3時許,位于青島市黃島區的中石化黃濰輸油管線一輸油管道發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上午10時許,搶修過程中,管道破裂處起火。青島黃島區中石化輸油管道泄漏事故現場指揮部認為,中石化輸油管道泄漏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線漏油進入市政管網導致起火發生,具體原因正在調查。“
以上是援引新華社的消息。首先對本次事故災難中喪生的人們表示沉重的哀悼,對受傷的人們表示慰問。傷痛之余,想說點什么。
類似在維修過程中產生災難,這不是第一次。我記得2007年蘭州石化爆炸、2012年大連石化爆炸事件都是在維修過程中產生。大家為什么重復犯同樣的錯誤?! 大型化工企業都建立了”HSE“體系,對類似上述的維修都應有操作規程,按理不應有爆炸的發生。即使應對萬一的事件,也應有相關的預案。從結果來看,似乎什么都沒有。
加強安全與應急管理體系與系統建設,不是一些干部理解的那樣,”出事了,系統才會用到,平時沒用”。
又據新華社報道,“在準備搶修過程中發生爆炸,爆炸波及到青島市麗東化工廠部分設施”。這里又引出一個問題,建設化工廠或輸油管道,環評是怎么做?
加強城市安全建設,最重要的是盡快徹底評估風險,排除隱患,建立“本質安全”的城市。
事故發生后,最高領導人指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措施,堅決杜絕此類事故”。我記得上一屆最高領導人也這么說過。